各位考生: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校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录取结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培养单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各培养单位负责受理考生的咨询和异议;
3.考生对培养单位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答复意见3日内向研究生院提请复议。电子邮箱:yzb@swufe.edu.cn;
4.请考生在开学时到录取单位报到,完成选课手续。
各培养单位拟录取结果公示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