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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通知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生源,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启动2016年硕博连读预备人才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专业

培养单位

招生专业

001)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002)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税收学

003)金融学院

金融学、金融工程

004)工商管理学院

产业经济学、消费经济学、流通经济学、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旅游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大数据管理

005)国际商学院

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

006)统计学院

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007)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金融学

008)证券与期货学院

金融学

009)公共管理学院

政策科学与公共管理创新、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劳动经济学

010)会计学院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011)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金融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经济信息技术及管理

013)保险学院

保险学、社会保险与经济保障

015)法学院

法学理论、法律经济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金融法学

016)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021)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西方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

023)中国西部研究中心

人口学、农业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5)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

社会保险与经济保障

028)中国教育需求研究中心

劳动经济学

二、 申请要求

(一)本校全日制科学学位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二)学分绩点3.0以上,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三)博士阶段的学习方式必须为“全脱产攻读”;

(四)可跨门类、跨专业单位申请(跨培养单位申请的,需取得硕士培养单位的同意);

(五)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培养单位内的一个专业;

(六)满足培养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附件1)。

三、 申请程序

(一)导师推荐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取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导师推荐表》。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624日前,向申请专业所属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1.《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申请表》;

2. 硕士阶段成绩单;

3. 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各培养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于628日前,将审查结果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由培养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 选拔考核

(一)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630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腾骧楼224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形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见表格(附件2)。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综合成绩不满60分不予录取。

(二)调剂

1.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录取的合格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2.培养单位应向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告知调剂信息,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培养单位提交《调剂申请表》;

3.不得跨门类或跨培养单位进行调剂。

(三)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审后由培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附件1:2016年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条件(培养单位其他条件)
附件2:2016年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考核方式
附件3:《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导师推荐表》
附件4:《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预备人才选拔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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