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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入校博士新生报到须知

2013级博士研究生新生,为协助您顺利到校报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您:
一、新生报到
1.报到时间:2013年9月1日
2.报到地点:柳林校区
3.报到手续:请持录取通知书(报到联),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应手写姓名、学院、专业、学号、签字日期、联系电话)到迎新点报到。
博士前置学历为本科的新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注意事项:
因故不能按期到校的学生,须在报到前向学院(中心)书面申请请假。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时,各院(中心)将对新生进行学历学位、政治表现、学业、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组织关系、户口关系
1.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员关系:中共党员由县、市委或省、直辖市区的区委组织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四川省教工委组织部”,四川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组织部”。
(2)团员关系: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团委”。
注: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在报到时交由各院(中心),由学院集中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本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2.户口关系: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我校博士研究生户口集体户接收对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2)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升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如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从外校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我校,也可迁回原籍地公安机关。
(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统一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或“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柳台大道东段555号”。
(4)新生特别注意:《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公章。
(5)新生入学办理报到手续时,保卫处设有接待点,统一接收《户口迁移证》。保卫处将在开校后三个月内完成学生上户工作,并在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前完成身份证的换发工作。新生在开校后一个月内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视为主动放弃,保卫处将不再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注:四川省物价局规定: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本费20元,我校将在统一组织学生照相、换证时,由公安机关当场向新生收取该费用。
三、费用缴纳
为方便您在校期间学费及有关费用的缴纳和奖助学金的发放,学校统一办理借记卡,银行卡和密码信封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请注意查收。
我校实行按学年缴费注册的学费制度,2013级研究生实行奖学金制度。新生应在开学报到时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具体交费标准视考生获得奖学金等级而定。请新生在8月份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奖学金评定结果。(Http://yz.swufe.edu.cn))
注意事项:
1.为方便您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学校采取了银行卡代扣方式。具体方法:如您同意通过银行代扣学费及相关费用,请在开学报到前一周讲通知书上注明的应缴纳的学费及有关费用总额存入银行卡内(请确保卡上余额至少比应缴纳金额多10元)。银行按学校提供收费标准,代扣您交的学费,住宿费,各项代收费,并转到学校财务学费专用账户上,即完清了缴费手续。代扣成功后,在开学报到时可在学院报到处及时领取由财务处开具的交费收据。
2.如未按期及时在银行卡上预存足额学费及相关费用的同学,请在报到时现场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
3.缴纳学费时请在银行卡帐号上额外预存70元。此费用为代收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由财务处统一代扣。根据相关规定,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由学生自付70元/年,财政按规定给予定额补贴。参保后可享受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具体文件可登录学校财务处主页查询。
四、后勤服务信息
1.学生公寓管理
我校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为减轻旅途负担,我校经过招标程序,已引进了具备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出具的“2013集团购买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证明”的、符合学生床规格、价格优廉的、准许进入高校供货的床上用品生产企业,在新生报到时现场销售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欢迎同学自愿选购。有关质量技术参考标准及价格信息详见西南财经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主页:http://houqin.swufe.edu.cn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和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在新生入校期间,各高校要对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报当地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备查。”因此,请各位新生在入学报到期间,按学校统一安排,主动配合登记备案,如实填写《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登记表》。
2.校园卡使用
饮食服务中心所属食堂、餐厅、开水房、浴室和校内部分商业网点采用校园卡支付方式。校园卡的开户、补办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卡的销户、存款在食堂存款窗口处办理。同学领到校园卡后,请到食堂“存款窗口”激活校园卡并核对卡上姓名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有误,请到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进行更正。校内各食堂均安装了校园卡自助服务机,可进行校园卡消费明细查询、挂失、解挂、修改密码。
3.医疗保障制度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和成人社发〔2013〕152号《关于开展2013学年度大学生和2014年中小学生、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都应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3学年度大学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70元,由学校财务处代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自愿参加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300元或150元两个档次,参保手续由学院统一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具体保险待遇请到学校医院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咨询,87092687。
4.博士生如需入住学校学生公寓的,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5.其余后勤服务信息请在入学报到时详见新生《入校报到资料袋》后勤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时需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学院、专业、学号,交由学院按学号整理后留存);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摸底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请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013级新生除需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给考生的通知外,同时也需要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有关事宜的通知,我校也将及时在财大招生网公布最新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fe.edu.cn)
六、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1.各学院联系电话
学 院
办公电话
(001)经济学院
87092197
(002)财税学院
87092481
(003)金融学院
87092316
(004)工商管理学院
87092092
(005)国际商学院
87092373
(006)统计学院
87092207
(007)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87355141
(008)证券与期货学院
87092071
(009)公共管理学院
87092287
(010)会计学院
87099380、87099381
(011)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87092421
(013)保险学院
87092302
(015)法学院
87092273
(016)马克思主义学院
87092205
(021)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87092963
(023)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87352185
(025)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
87092241
(028)教育需求研究中心
2.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财务处
87352291(光华校区)
87092913(柳林校区)
后勤服务总公司
87092283
校医院
87092120、87352120
保卫处户籍管理
87092119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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